专业办理各类产地证(CO,FORM A,FORM E,FORM F等全国各地均可办理),手机:13632552512或QQ:604329572 电话:0755-32985036

关于产地证的办理

发表评论 0 条 条评论 发布:佚名 发表时间:2014-07-03 标签:
 

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是出口,关于产地证的签署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 1,我公司出口产品,什么情况下办理产地证呢?是根据客户要求吗?是否客户要求就办理,不要去就不需办理呢? 2,FORM A,区域性产地证都属于最惠国是吗?可为什么我们有时候出口区域性国家,像科威特,伊朗等国的时候,客户却让我们办理CO呢? 3,如果不是客户需要办理才办的话,是否每次出货到欧盟或是对我们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都可以办理FA,和区域性产地证呢? 4,如果第3条成立的话,是否我们可以自行办理?还是需先跟客户沟通在办理呢?办好后在寄给客户就行是吗?  
 
1、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在企业出口产品到达对方海关时,优惠原产地证书能够起到减免关税作用。故深圳检验检疫局产地证处建议企业通过网站、电话或现场咨询、参加宣贯会等方式深入研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自贸区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的适用范围以及关税减免幅度,充分利用产地证这把金钥匙,切实享受到相关政策规定带来的实际经济利益。

2、答: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适用于已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发达国家(如欧盟,加拿大等国),区域性优惠性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科威特与伊朗不属发达国家范畴,也未与我国签订任何自由贸易区协定,因此只能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证书)。

3、答:出货到给予了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发达国家均可以办理Form A证书;出货到与中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区优惠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均可以办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4、答:深圳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签证处接受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口企业申报办理证书。同时建议企业在申办证书种类等方面在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办理。

文章作者:佚名
本文地址:http://www.facofe.com/798.html
版权所有 © 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

发表评论

*

* 绝不会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