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备案商品编码与东盟进口国商品编码不一致如何享受
我厂生产并出口以下产品,但国内备案商品编码与部份进口国使用的编码不同,请问这种情况怎样处理才能享受协定税率? 产品名称: 速印机国内备案商品编码:84431980 泰国商品编码:84721010 产品名称: 速印机滚筒国内备案商品编码:84439929 泰国商品编码:84734019
答:你好!我局签发产地证书时对出口产品的税则归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为依据,如提问中的“速印机”属打印机范畴,其HS品目为84.43。 出口货物在有关自贸区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如该海关对该货物的HS编码有异议时可发函向我局查询,我局将根据相关自贸区协定的具体规定作出答复或对原证书进行修订。
文章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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