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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印尼时FORM E证书第八栏可以写50%吗

发表评论 0 条 条评论 发布:佚名 发表时间:2014-01-04 标签:
 

问:给印度尼西亚客人的FORM E证书第八栏,可以写50%吗?  
 
答: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准栏填写方法如下:

     (一)如果货物完全国产,填写“WO”。

     (二)如果货物含进口成分,但其中国原产价值成分≥40%,填写中国原产价值百分比,例如

“45%”。

     (三)如果货物含进口成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累计价值成分≥40%,填写区域价值百分

比,例如“45%”。

     因此,如贵公司出口产品的中国原产价值(或中国-东盟自由贸

易区累计价值)成分为50%,则可在相应栏目填写“50%”。

文章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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