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印尼时FORM E证书第八栏可以写50%吗
问:给印度尼西亚客人的FORM E证书第八栏,可以写50%吗?
答: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准栏填写方法如下:
(一)如果货物完全国产,填写“WO”。
(二)如果货物含进口成分,但其中国原产价值成分≥40%,填写中国原产价值百分比,例如
“45%”。
(三)如果货物含进口成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累计价值成分≥40%,填写区域价值百分
比,例如“45%”。
因此,如贵公司出口产品的中国原产价值(或中国-东盟自由贸
易区累计价值)成分为50%,则可在相应栏目填写“50%”。
文章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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