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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仓储复出境货物FORM E出具未加工证明

发表评论 0 条 条评论 发布:佚名 发表时间:2013-12-12 标签:
 

问:贵处工作人员你们好!感谢你们百忙之中处理我门的提问,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有一个客户的部分商品是越南产的,越南方面也可以提供FORM E,这些货物经香港进入福田保税区仓储,之后根据相应订单发往对于国家,而目的国家要求对越南方面出具的FORM E有中转方,即我国官方出具或加注未加工证明。请问,贵处可以办理否?如果可以,该如何办理?再次感谢!! 
 
回复: 按照相关规定,深圳局主要负责出口货物FORM E证书的审核及签发工作,经保税仓中转的货物的FORM E证书的审核工作则由当地海关负责,因此深圳局无法出具相关未加工证明。如贵公司需为此份Form E证书办理未加工证明,可前往福田保税区海关相关部门办理,或详情请咨询深圳海关。

文章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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